这是我在这个年代第一个像样的家。
但没想到,没住上多久,就因为陆振霆要下乡,转头就被他给卖了。
卖房的时候,陆振霆怕我不同意,是先斩后奏,自己偷偷卖的。
他不当家不识柴米油盐贵,因为着急转手,亏了足足五百多块。
好在,勉强卖回来了三千多块,被我及时收了回来。
这笔钱我缝在了自己的棉马甲里,天天穿在身上,谁要我都不会给。
系统说,我可以将这个世界的人或者物,二选一带回去。
我本是想带陆振霆回去见识一下新时代的。
可他满眼满心只有付雪娥。
所以,我还是用兜里的钱买些货物带回去,更为稳妥。
我在外面翻着日历,将七天后的那一页折了一下。
不一会儿,陆振霆端出来一锅土豆白菜汤。
食材虽然简单,滋味却不差。
也难怪部队里的战士都夸陆振霆是个好男人。
邻居们也说我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,上辈子不知道积了什么大德,才能嫁他这样一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丈夫。
只可惜,这样一个好男人,却跟付雪娥纠缠不清。
所以,我不稀罕。
我闷头喝着菜汤,啃着玉米面馒头。
想到还有七天,我就可以吃到爸爸做的飘香小排,和妈妈拿手的糖醋里脊了!
差点笑出来。
陆振霆好像瞧出来我心情不错,趁机对我说。
「婉仪,有件事我要和你说一下,雪娥那里急用钱,所以我把这个月的工资都给她了……」
我这才想起来,今天是部队发工资的日子。
陆振霆大概怕我像以往那样吵闹不停,解释了两句:
「天气冷了,雪娥想买件毛呢大衣。还有一个月我们就去乡下了,那边比城里还冷,用得着的。
「你也知道,她是个音乐老师,是个爱美的人,普通棉衣她穿不惯,还有就是,她刚刚离婚,不想穿得破破烂烂的,让她前夫看笑话……」
我麻利地收拾着碗筷,「行,我知道了,往后你的工资你决定就好,不用再告诉我。」
陆振霆错愕地看向我,「婉仪?你说什么?」
陆振霆不知道我为什么变得这么好说话。